省发改委关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浙江大学口腔医学中心)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

16.05.2015  03:59

省卫生计生委:

  你委《关于要求审批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浙江大学口腔医学中心)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浙卫函〔2015〕16号)收悉。我委委托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评估。经研究,我委原则同意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浙江大学口腔医学中心)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是我省集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的口腔专科科研单位,是全省唯一一家三级甲等口腔专科医院,承担着口腔卫生人才培养、口腔疾病预防保健以及口腔医疗等社会职责和任务。目前,医院地处杭州市延安路,现有建筑空间严重不足,无法满足发展需求。该项目建设有利于解决医院发展瓶颈问题,满足我省口腔医疗发展需求,实施该项目是必要的。该项目建设资金落实,基本条件具备,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二、项目选址

  该项目位于秋涛路以东,严家路以南,昙花庵路以北,规划城市支路以西,属浙大权属用地。该项目总规划用地24.48亩,其中建设用地13.45亩。根据杭州市国土资源局项目建设预审意见(杭土资预〔2015〕001号)、杭州市规划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30100201400299号),本建设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要求。

  三、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项目建设总面积约53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138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1615平方米(含160个地下公共停车位),设床位120张、牙椅300张。建设内容包括牙科诊疗、住院用房、教学用房、科研用房、预防保健用房、单列项目用房、技工中心用房、地下停车库、人防及设备用房等。

  四、项目法人与建设周期

  项目法人为浙江大学和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项目建设周期40个月。

  五、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29956万元,资金由该院自筹解决。

  六、公用工程及其他

  (一)给排水。项目供水源自市政给水网管,由昙花庵路给水管接入,并根据实际需要予以完善;排水采取室内废污分流、室外雨污分流,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系统。

  (二)节能。项目节能措施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规范。建成后项目主要用能为建筑耗电和设备耗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设计标准及《浙江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进行设计,合理利用和节约能源。

  (三)环保及消防。按照杭州市环境保护局杭环评批〔2015〕7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工作,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要全面落实各项消防制度要求,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等规定要求建设。

  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72号)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请投资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在项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5月13日

  抄送:浙江大学、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5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