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社区矫正工作

22.10.2014  18:04

  9月5日下午,定海区委书记傅良国主持召开区委第十二届常委会第51次会议,研究进一步加强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定海区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及起草说明汇报,强调要从贯彻落实国家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落实,创造条件为社区矫正工作推进提供人、财、物等保障。公、检、法等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社区(村)要按照职责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形成社区矫正工作合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健康发展。
  会议明确, 一是要尽快出台实施意见。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精神,以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社区矫正工作组织领导、部门职责、机构设置、队伍建设、保障措施和工作衔接等。 二是要认真落实工作措施。 要加强信息监管平台建设,实现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实时动态监管。要加强组织管理体系建设,尽可能实现司法所长专编专职。落实和加强社区矫正基层帮教组织建设,明确责任人员,建立考核机制。要加强工作队伍建设,按照与社区服刑人员1:20的比例配备专职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制订招录、管理、考核办法,规范对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的管理。 三是不断强化工作保障。 适当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标准,主要用于社区矫正工作站、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以及社区矫正志愿者补助等。建立全区性的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公益劳动基地。积极落实司法所社区矫正综合工作室等业务用房,为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