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四项举措”全方位推动夏季火灾防控工作

14.07.2015  18:02

        一、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全面排查消防隐患。自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开展以来,区委区政府于6月份分别召开全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和工作推进会,明确各行业部门的任务要求,在全区各级全面铺开工作。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和公安分局分别下发《全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各部门分级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层层落实责任。消防大队紧密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紧盯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环节和重点时段,深入开展拉网式消防安全大排查,尤其是加强对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养老机构、易燃易爆场所、船舶修造企业和“三合一”场所的整治力度,集中消除火灾隐患。

      二、铁腕整治,狠抓落实,全力消除火灾隐患。开展高标准、高强度的消防安全大检查,严格落实“每日一查”制度,联合公安、安监、民政等部门,主要针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养老机构场所、出租房等,全面开展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员工教育培训落实情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在岗等情况,切实加大“拉网式”、“地毯式”夜间排查力度,并对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特别是危及公共安全的坚决依法查处。截至目前,共检查单位145家,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80处,临时查封2处,罚款7.4万元。

      三、贴心指导,细心服务,大力推行便民服务。开展新一轮“创人民满意消防队伍”活动,细化行政审批服务,进一步缩短行政审批办理时限。消防监督干部分批到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公,为群众提供第一时间的服务,帮助群众解决消防审批的“疑难杂症”;对重点工程项目,优化服务、及早介入,真正做到“便民惠民”。针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执法监督人员主动上门,帮助单位优化火灾隐患整改方案,缩小整改成本,对实施临时查封、强制执行、责令停产停业和大额罚款的单位,确定专人跟踪服务,确保整改到位。夏季消防检查活动期间,共督促4家区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完成整改并全部销案。

      四、防宣结合,丰富形式,着力提升宣传实效。区消防大队监督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的同时,有机结合宣传工作,结合近期有影响的火灾典型案例,大力开展消防常识宣传,增强群众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开展消防“惠民工程”,联合学校宣传培训14次;利用消防宣传车每周2次开展“走万家”流动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共出动132人次开展44次宣传,惠及4000余人。出台消防“七进”标准,完善“七进”工作机制,印制《电瓶车火灾警示》、《消防常识二十条》、《家庭消防安全指南》、《消防疏散逃生手册》、消防折扇等宣传品4万余份,结合消防志愿者、宣传“七进”等活动分发到群众手中,今年以来开展面对面宣传讲解和消防培训42次,切实强化宣传效果,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