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区各市场主体年报总量居杭州第一

14.07.2015  18:00

工商登记改革后的我区首年市场主体年报于法定时间7月1日零点结束,自年报与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实施以来,区市场监管局通过加大组织力度、强化专业培训、广泛宣传发动、加强年报服务等多种手段,实现“组织到位、培训到位、宣传到位、服务到位”,超额完成年报任务。截至6月30日,我区2013年度和2014年度企业年报率分别为91.9%、91.4%,个体工商户年报率分别为75.8%、74.9%,2013年度和2014年度各市场主体年报总数分别为70042家、80490家,位居杭州第一。

企业年检从1982年开始实施,是工商机关依法按年度对企业的登记事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管理制度,是行政许可后续监管的一种方式。而企业年度报告,是企业每年上半年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并向社会公示的模式,是企业依法向社会公开其经营与资产情况的一种方式。根据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要求和国家工商总局文件规定,自2014年3月1日起,停止对企业的年检,改为实行企业年度报告制度。

年度报告制度改变了工商部门强制检查的形式,改为由企业自行通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填报资料,工商部门对填报内容不审查,所有填报内容通过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企业对其填报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负法律责任。这也是企业信息公示制度重要的组成部分。

为了帮助我区企业适应新的年报制度,区市场监管局自制度实施前,就从工作分工、宣传推进、量化统计等方面制定了详细工作方案,精心制作的《企业信息公示实务解读》4分钟动漫视频,通过萧山红盾信息网等平台全天候为企业讲解年报公示有关要求,各级市监部门工作人员下到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现场服务,向市场主体讲解如何填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报、企业即时信息以及公示时间、公示方式、相关注意事项等内容,并通过现场演示、上机操作,手把手地教授企业人员如何注册、登陆、填报相关信息和数据,保障了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的有序推进。还通过媒体、部门公告等形式,对企业进行年报提醒。

根据统计数据,我区还有1成左右的企业和2成多的个体工商户未及时进行年报。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未按时提交年报的市场主体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将直接影响企业的市场活动资格。

值得一提的是,现在企业信息不用审查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对公开信息造假,年报制度启用了“年度报告抽查”的管理方式,对年报后续监管以随机抽查和举报核查两种检查方式相结合,对企业填报公示的内容进行事后核查,发现问题依法纠正,对弄虚作假的企业采取相应监管监控措施并向社会公示。(萧山区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