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区三举措大力加强宗教事务管理

07.01.2016  14:23

一、健全工作体系。一是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区委高度重视宗教工作,建立每周一会商制度,区委书记亲自分析研判宗教形势,全面把握动态要情。区民族与宗教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街道将宗教工作纳入“一把手”工作范畴。二是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包干负责制,区四套领导班子成员建立密切联系宗教团体负责人机制,各街道严格落实“一堂点、一副科”工作机制,开展走访谈心,强化联系、指导和督查。三是强化联动配合,民宗、公安、宣传、住建、房管、国土、规划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立健全动态信息沟通机制,通力协作,全力确保我区宗教领域安全稳定。

二、深化政策学习。一是提高领导干部宗教工作能力,区级四套班子成员每年两次集中学习宗教政策法规,全区局科级干部每年一次集中学习宗教政策法规,村两委、村居统战联络员每年开展一次专题培训,街道干部定期学习宗教政策法律法规。二是提升宗教界人士和信众整体素质,认真实践“五进场所”、“十大举措”,建立九大工作机制,成立一支巡回宣讲团,针对宗教团体负责人、场所管理组成员、宗教教职人员、信徒骨干以及广大信徒等五个层面分层分批开展党的宗教方针政策和国家宗教法律法规宣讲,切实增强宗教界人士对党和政府的认同感。

三、依法加强管理。一是健全区、街道、村三级工作网络,每个村(居)都配有专人(兼职)负责民宗工作,定时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协调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加大非法宗教打击力度,严格按照国家《宗教事务条例》规范宗教活动场所新、迁建、改扩建审批程序,有效遏制我区宗教局部过热、过滥等乱象。二是规范化管理宗教事务,加强教风建设,建立健全宗教场所管理制度,加强宗教教职人员的教育管理,规范他们的讲经讲道行为,培养一批德才兼备、爱国守法、顺应时代的教职人员,引导我区宗教事务走上规范有序管理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