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石景山立案查处“无懈可击”
23.03.2015 18:24
本文来源: 工商局
本报讯 “新清扬,无懈可击”,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推出的清扬去屑洗发水在市场有一定影响力,但清扬去屑洗发水的广告宣传语中的“无懈可击”等用词,却存在争议。
北京市工商局石景山分局最近对联合利华公司涉嫌商标侵权进行立案查处,引起关注。原来,早在2013年11月,中科联社(北京)网络技术研究院认为联合利华生产销售的清扬洗发水在产品包装、广告宣传中未经其许可,使用与其注册商标无懈可击WUXIEKEJI相同及相似的标志、拼音读音,侵犯其商标权,将联合利华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在该案一审过程中,联合利华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就无懈可击WUXIEKEJI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认为该商标属于固有成语,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同时,联合利华表示,“无懈可击”是其使用在先并有一定影响的广告语,中科联社属于恶意抢注。
商评委经审理认为,无懈可击WUXIEKEJI商标指定使用在洗发水、洗发粉等商品上,具有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可以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针对联合利华提出的涉案商标的注册侵犯了其在先权利的这一主张,商评委认为,修改前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中所称的在先权利,是指除了商标权之外的其他在先权利,联合利华未明确涉案商标损害了其何种在先权利。另外,根据联合利华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将“无懈可击”作为在先使用的商标,已具有一定的影响。因此,商评委于2015年1月作出裁定,认为联合利华的撤销理由不成立,中科联社持有的无懈可击WUXIEKEJI商标予以维持。
根据商评委对联合利华无效请求所作出的裁定以及中科联社提供的新证据,石景山分局对联合利华公司涉嫌侵权立案查处,有助于进一步廓清市场认识。
本文来源: 工商局
23.03.2015 1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