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取消对外资银行的股比限制 分享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13.11.2015  10:08

  11月2日,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表示,北京首批将先行试点11项开放措施。根据要求,在金融领域,只要符合相关的法规,北京将允许外资金融机构设立外资银行、民营资本与外资金融机构共同设立中外合资银行。根据现行规定,北京限制外商投资银行的主要途径是设立股权“天花板”。如单个境外金融机构,无论是作为发起人还是以入股中资银行的方式,它所持有的股权均不能超过20%,即使是多个境外金融机构共同发起或入股,它们所持的股权也不能超过25%。对于民营资本可与外资金融机构共同设立中外合资银行,北京银监局副局长逯剑表示,民营资本应是来自于中国的企业和公司,而非个人。其次,中方惟一或主要股东应为民营金融机构。截至目前,北京有外商独资银行9家、外资银行北京分行29家、外国银行北京分行17家、外国银行北京代表机构64家。今年已经有澳大利亚、荷兰、美国以及法国多家银行在北京开设分行,台资一家银行的北京分行也在筹备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