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来旭因放火罪被判死刑 法庭未采纳律师求轻判意见
浙江在线杭州2月12日讯(浙江在线首席记者/施宇翔 通讯员/钟轩 首席编辑/赵洁) “被告人包来旭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随着审判长庄严响亮的声音响彻法庭,杭州“7.5”公交车放火案也最终暂告一段落。 ( 快讯:杭州“7·5”公交纵火案宣判 包来旭一审获死刑 )
然而,这起恶性案件最终造成33名乘客不同程度烧伤,其中20人重伤;部分乘客的随身财物被焚毁;公交车焚毁损失31万余元;为抢救伤员,支出医疗费用合计人民币1000余万元。
这些仅仅是经济上的损失,还有那些伤者和他们的家庭,今后要如何面对不堪的伤痛?如何像正常人一样的生活?这场大火夺去的东西实在太多太多……
一审现场回顾:包来旭称因病轻生 辩护律师求轻判
今年1月28日,包来旭涉嫌放火罪一案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法庭上,包来旭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和放火的经过,称自己患病多年无法根治,在矛盾中有了轻生的想法。 ( 一审庭审现场:疾病缠身包来旭狠心点火 庭上称愿捐器官求轻判 )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包来旭的主观恶意极大、极深,造成的后果特别严重,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包来旭的辩护人金亮新认为,包来旭所犯的放火罪及造成的后果毋庸置疑,但其为偶犯、初犯,主观上也没有预料到会造成如此重大的人员受伤及财产损失,这一切并不是其长期预谋的,请求法庭可以考虑轻判。
被判死刑:法庭驳回律师意见 包来旭表示“没有异议”
在今天的庭审判决现场,法院最终确认了包来旭作案的全过程,并统计出了大火造成的最终后果:33名乘客不同程度烧伤,部分乘客的随身财物被焚毁,公交车辆严重受损。经鉴定,其中7人重伤一级、13人重伤二级、5人轻伤、5人轻微伤、另有3人未达轻微伤;车辆遇焚损失人民币314160元。为抢救伤员,支出医疗费用合计人民币1000余万元。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包来旭采用极端手段发泄不满,性质极其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故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包来旭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描述包来旭所作所为时,判决书中用到了“事先预谋”、“精心准备”、“后果特别严重”等词。另外,该判决书驳回了辩护律师提出的请求轻判包来旭的要求,认为其“理据不足”。
宣读完判决书后,审判长询问包来旭有否听清楚判决内容,包来旭躺在病床上说了一句“没有异议”。
包来旭的辩护律师金亮新接受媒体采访
宣判结果:律师表示“意料之中” 仍会确认是否上诉
一审判决结束后,包来旭的辩护律师金亮新接受了本网记者采访。金亮新表示,包来旭在判决最后说了“没有异议”,表示很有可能他对这个结果不会提出上诉。但金亮新同时表示,即使包来旭如此说过,他还会最终和其沟通确认,因为在判决书生效10天内,包来旭依然有着上诉的权利。
对于死刑的判决结果,金亮新认为是“意料之中”,“毕竟他犯下了如此重大的罪行。”金亮新还透露,在和包来旭就案情谈话时,包来旭曾对他说,自己不想拖累家人,希望律师不要与他在老家的亲戚联系。
至于法庭并没有采纳其提出轻判的意见,金亮新表示自己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他本人尊重法庭最终的的判决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