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杭州市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入学公告

10.05.2017  01: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新型居住证制度的通知》(杭政办函〔2016〕137号)的有关规定,凡年满6周岁,持有杭州市区范围内申领的有效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以下将“市区范围内申领的有效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简称为“居住证”),且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儿童,可申请在实际居住地(以居住证登记信息为依据)入读小学一年级。
  鉴于进城务工人员对新型居住证制度政策的了解及其随迁子女居住证的申领有一个过程,为确保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的平稳过渡,2017年8月31日前,未持有居住证的随迁子女仍可按《杭州市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杭就学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办函〔2008〕163号)的规定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
  为方便进城务工人员了解随迁子女2017年在杭州市区(指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风景名胜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下同)小学一年级入学的具体政策和办理程序,特此公告如下:
   一、申请入学对象: 指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随迁子女。
  二、申请入学条件: 除符合年龄规定外,还需要符合下列(一)、(二)两条件之一:       
  (一)已经持有居住证的适龄儿童。
  (二)未持有居住证的适龄儿童,需要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
  1. 父母双方于2016年8月31日前在杭州市区(滨江区除外)已办理(临时)居住证,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无中断;2016年7月1日-8月31日期间按规定进行居住登记且之后无中断也可进行预登记,但以公安复核信息为准。
  2. 父母双方或一方于2016年8月31日前已在杭州市区缴纳社保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缴纳,无中断。
  3. 父母双方或一方于2016年8月31日前已与在杭州市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工商部门办理了在杭营业执照,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无中断。
   三、申请入学办理程序 (滨江区的办理程序请见第四点):

  (一)预登记
  1.预登记对象:符合2017年杭州市区小学一年级申请入学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
  2.预登记时间:2017年5月10日—5月19日。
  3.预登记程序:登录杭州教育网(唯一指定网站,网址www.hzedu.gov.cn),点击“杭州市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入学预登记及查询系统”(以下简称预登记系统) 进行相关信息登记,登记成功后,将获得登记码,登记码须妥善保存。
  (二)信息核对
  1.核对对象:2017年5月10日—5月19日,已登录预登记系统(杭州教育网为唯一指定网站,网址www.hzedu.gov.cn)登记成功的人员。
  2.核对时间:2017年6月8日—6月15日。
  3.核对程序:预登记对象登录预登记系统进行信息核对。核对中如对公安部门核查反馈的居住登记和持证信息、人力社保部门核查反馈的社保缴纳信息等情况的准确性有异议,在预登记系统的信息核对界面上直接递交复核申请。
  (三)入学报名
  在2017年6月24日—6月25日,持上述规定的材料到实际居住地(以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为依据)所属教育服务区学校或当地教育局指定的学校报名。学校将核查材料原件与预登记系统信息,符合申请入学条件的,学校将受理报名。
  报名学校详见各区教育局(社发局)公布的报名学校划分公告或各小学6月中旬的招生公告。
   四、适龄随迁子女在滨江区申请入学: 根据《杭州市滨江区居住证持有人积分管理暂行办法》和《杭州市滨江区居住证持有人积分申请子女入学细则(试行)》实施。具体办法可登录“新滨江人帮帮网” 的“政策法规”栏目(网址:http://www.juters.com/a/zhengcefagui)进行查询。滨江区的具体时间安排和办理流程:
  1. 2017年4月17日—5月19日,滨江区居住证持有人子女积分入学申请。
  2. 2017年6月16日—6月22日,滨江区申请子女积分入学的居住证持有人总积分和排名公示。
  3. 2017年7月4日—7月8日,滨江区居住证持有人积分申请子女入学报名学校分配公示。
  4. 2017年7月9日—7月10日,滨江区居住证持有人积分申请子女到分配的学校报名。
   五、随迁子女到学校入学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 家庭户籍簿、父母双方身份证和在杭房产证(房屋租赁证明);
  2. 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3. 适龄儿童本人的居住证。
  适龄儿童本人未持有居住证的,除提供上述1、2所述材料外,还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①父母双方在杭州市区的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告知单;②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杭州市区缴纳社保的凭证;③父母双方或一方与在杭州市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办理的在杭营业执照。上述①②③中涉及的材料要求在2016年的8月31日前已办理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无中断。
  六、不符合在杭州市区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单位应为其户籍所在地政府,孩子年满6周岁,其父母应该及时送孩子在户籍所在地入学。
  七、请认真阅读以上公告内容,仔细核对自己的情况和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证明和其他材料者,经查实,学校不予报名受理或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咨询电话:
  (一)上城区教育局:87802200 87822587
  下城区教育局:85337050  85337082
  拱墅区教育局:88259970  58237977
  江干区教育局:86974947 86974946
  西湖区教育局:87965057  87965058
  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社发局:86871717 86871718
  风景名胜区社发局:87173402
  大江东集聚区社发局:82987532
  杭州市教育局:86688631(为民服务咨询热线,2017年5月10日-12日,6月8日—9日,每天9:00—12:00,14:00—17:00)87061385(日常办公)
  (二)滨江区积分入学各受理窗口地址及咨询电话:
      西兴街道办事服务中心:滨江区官河路1号, 88158263;
      长河街道办事服务中心:滨江区长江北路18号, 86627917;
      浦沿街道办事服务中心:滨江区东冠路501号, 86618609。
      (三)滨江区其他咨询点(不受理积分入学申请):
      滨江区教育局招生咨询接待站:滨江区育华巷102号(杭州高新实验学校内,南边行政楼一楼),87702150;
      滨江区流动人口办:滨江区滨安路1197号(滨江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内),81631095。

杭州市教育局
二○ 一七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