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交通部门加强钱塘江强感潮航段安全监管

31.10.2015  00:04
  钱塘江下游航段水域属强感潮航段,受涌潮、洪水、台风影响大。辖区内有船闸2座,客旅码头1座,散货码头4座,桥梁9座,各类航标55座。辖区在建工程多,水域通航环境复杂,既是钱江出海通道,又贯通京杭、杭甬两大运河,船舶通航密度较大,进入四季度以来大雾和低水位等影响通航安全的季节性特点频现,杭州交通部门始终坚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工作宗旨,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及时发布安全信息,做好温馨提醒工作。及时、准确的发布三防、低水位、大雾大雨大风等突发性恶劣天气的信息,为过往船舶提供信息温馨提醒,做好信息服务,做到预警、预控工作。
  二是充分告知涉及辖区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通过GPS动态系统、三防警报系统,不间断的发布航行、停泊、作业的要求,特别是对二桥下游管理的航行通告、三防期间的管理规定等,同时,阶段性的小结、分析、梳理行政相对人容易违反的行为,以告船员书的方式、以约谈主要经营人的方式,面对面的跟船员真诚交流,达到充分告知,形成有效互动,最终实现行政相对人从不理解向被动接受再向主动遵守相关规定的目标。
  三是明确工作目的及重点,坚持人性化温情执法。明确工作目的,突出工作重点,以现场巡查与电子巡查有机结合,主要查处配员不足、超载、冒险航行、违反二桥下游航行通告、锚系及GPS配备等违法行为。在查处过程中,坚持首违免罚、说理性的人性化温情执法方式,营造和谐的执法环境。比如船舶违反二桥下游航行通告管理规定,通过说理性的人性化执法,从开始不理解、不支持,有较大的抵触情绪,到现在主动、全面服从管理,目前已没有发现该类违法行为,提高了管理效率,减少了管理冲突,确保了辖区安全。
  杭州交通部门本着以“安全、畅通、满意”的总要求,通过人性化温情执法与高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并明确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是行政相对人的理念,基本改变以往保姆式的安全监管方式,形成了良性的安全管理环境。(杭州市交通运输局、浙江省港航局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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