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县加强公益林护林队伍建设 提升管护能力

13.01.2015  02:27

  景宁县加强公益林队伍建设,促进管护能力不断提升,充分发挥全县24支公益林护林员队伍的作用,确保公益林安全,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护林员队伍管理,实现全县公益林“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

  一是强化培训,提高护林员履职能力。在森林防火期内,利用阴雨天气,联合乡镇、街道,分片区或分乡镇对所有护林员进行森林防火知识、林政管理、林业法律法规集中培训,提高护林综合素质,增强组织纪律性。同时邀请移动公司对考勤系统护林员手持终端设备进行实际操作培训,提高巡查效果。

  二是狠抓制度落实,完善管理工作。狠抓制度建设与落实,从护林员的日常巡护、日志记录、承包管护管理、监督考核等各个方面逐步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管护人员在管护工作中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严格考勤考核,建立了月考核制度,对每个专、兼职护林员在每月月底由各管护站按照规定对本月的巡护、学习、考勤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使管理走上了规范、严格、有序的轨道,实行了用制度管人和管事的机制,加强了队伍管理,促进了管护工作。

  三是强化考核,提高管护成效。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护林员管理细则》、《景宁畲族自治县护林员考核检查验收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开展护林员、监管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并完善奖惩机制,根据管护工作实际,落实奖优罚劣措施,调动监管员和护林员的积极性,促进监管工作到位、管护措施落实。对护林员进行年度考核,给予优秀护林员奖励,对监守自盗、玩忽职守的护林员给予辞退。

  四是强化监督,提高工作绩效。对各乡镇、街道组织实施的护林员考核结果,联合县财政进行抽查,通过听取监管员工作汇报、查阅护林员巡山日记,结合公益林管理站日常考核和考勤系统出勤统计情况,科学、准确地评价公益林护林员年度工作成效,确保公益林管护质量和护林员队伍管理。

  五是实现公益林护林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全覆盖。县林业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景宁支公司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签订协议,为全县各乡镇、街道260名护林员每人办理了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切实给护林员安心上岗巡山护林提供保障,解决巡山后顾之忧。(景宁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