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公民法治教育 提高社会文明水平

12.03.2015  16:02
              核心提示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树立法治权威,普及法律知识,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对于维护和促进社会稳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高社会文明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教育氛围,从思想、经济、制度、监管、投入等五个方面做起,实施多层次、大纵深、全方位的法制宣传教育。 
                《中共杭州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法治杭州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法治建设在工作全局中的地位作用更加突出,深化法治建设增创发展新优势的要求更加迫切,必须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良好的法治建设环境。 
                加强公民法治教育的重要意义 
                法治的实现首先在于法治教育,只有加强公民的法治教育,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市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才能提高社会文明水平。 
                法治教育是指通过对公民进行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依法治国”方略的宣传和教育,培养公民法治意识及其用法治意识指导自己行为的一种活动。法治意识是建设法治国家的思想基础,是推动依法治国的内在驱动力。对公民进行法治教育,培植公民的法治意识,是决定法治国家能否实现的重要条件。没有现代法治意识的确立,没有公民对法律的普遍信仰,公民的守法精神和良好的法治气氛就不能形成,依法治国就会成为一句空话。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目前我国公民的法治意识还相当薄弱,因此,如何对公民进行现代法治教育,提高我国公民的法治意识,就成为摆在我们面前一个亟待解决的课题。 
                法治教育不同于针对法律专业人员进行的法学教育, 而是针对一般大众,目标是对一般法理的认识和法律内容的了解。法治教育并非专业人员的职业教育, 而是一种普通教育课程, 从法治教学和活动中养成公民守法、知法、崇尚法治的精神, 以建立依法而治的民主社会。 
                加强公民法治教育的主要途径 
                ——加大公民法制教育的宣传力度。一是拓宽法治宣传教育的途径。在公共汽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张贴法律标语,悬挂法律知识挂图;群发法律知识短信等,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二是不断创新方式和方法,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具趣味性、艺术性,使普法工作更具吸引力,使人们欢迎和喜爱法制宣传教育,自觉地参与到普法工作中来。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以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法制宣传教育感染力。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主流媒体和网络等新媒体进行法制宣传,特别是通过声音和图像相结合的方式宣教更容易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在电视台、电台、报纸开设固定的法制宣传专栏。也可以邀请一些法律人士对发生在本地的一些案件进行分析,使人民群众一看就知,一听就懂,增强法制宣传教育感染力。三是发挥各级普法组织和机构的作用,开展法制讲座和培训,集中组织学习,分享心得交流体会。 
                ——建立公民法制教育的制度保障。根据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公民法治教育,应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强化公民法制教育的载体建设。社区是公民较为集中的居住地。长期以来,我国形成了包括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社区组织,在社区文化、社区管理方面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因此,公民法治教育可以依托社区这一有利的载体,通过结合与社区公民所关心的、与他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事件,帮助他们树立民主观念、权利义务观念,积极参加社区的管理。可利用社区文明学校、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文化广场等固定阵地,举办法律讲座,培训法律骨干,进行法治文艺演出,利用宣传栏、黑板报进行法治意识宣传等;可组织司法人员送法进居民大院、举办社区居民法律知识竞赛、组织学生小手拉大手活动、组织模拟法庭等,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这样既可以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还能促进社区法治建设的进步。 
                ——加大公民法制教育的经费投入。加大保障力度,建议各级财政部门将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保障标准,并随着经济发展逐步提高普法经费的标准,加大普法设施的投入。同时要加强对经费支出的监督,做到专款专用,切实保障普法经费用在实处。 
                ——健全公民法制教育的监督机制。一是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人大通过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题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和视察活动,进行个案监督等,发挥好法律监督的职能作用。纪检监察部门通过加大对违法乱纪案件的查处力度,监督国家公务员严格执法。新闻媒体要敢于对司法不公、违法行政事件进行曝光,实行有效的舆论监督。二是建立健全考评机制。建立和完善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新的考评机制,以避免脱离实际、华而不实的简单化和表面化。要建立健全普法工作问责制度。 
                公民法治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 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采取多种多样的教育形式, 运用丰富多彩的教育方法。要从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的实际情况出发, 根据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 采取恰当的、多样的教育方式, 并注意不断拓宽法治教育的渠道,从而切实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提高社会法治化水平,提高全社会文明水平。 
                (作者:杭州市文明办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