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剿劣“24式工作法”

02.06.2017  21:21

  6月1日一早,三门县健跳镇下街村村干部徐勤俭又出门了,手里拿着一张手工绘制的“下街村水情图”、一根80厘米长的塑料管,他要对全村的小微水体进行定期巡查检测,“管子上标了25厘米的刻度,一量就知道水体透明度是否达标。”徐勤俭说,他每周都要循着水情图上的标注,检测已经消劣的小微水体水质是否出现反弹。

  “前期的标尺检测、手绘水情,如今的定期巡查、检测等方法,能让干部更深入、直观地了解水体情况,特别是对劣Ⅴ类水体,能发现、会判断,做治水的‘百晓官’。”健跳镇党委副书记宋庆锋说。

  三门地处台州沿海,在前期排查中,当地共排摸出小微水体1096处,经专业机构鉴定劣Ⅴ类水体为75处。为有效剿劣,三门创新推行“24式工作法”,分“发现”“明责”“治理”“监督”四个方面,标尺检测、手绘水情、定期巡查检测,都是其中的招式。

  实行“24式工作法”后,不仅劣Ⅴ类水体能及时发现,县、镇、村干部的治水责任也得到进一步落实。“县领导包抓法”规定,县四套班子领导包抓所在乡镇(街道)的治水工作,年度奖金的50%与治水工作挂钩;“乡镇领导包村法”则把剿劣工作列为乡镇领导的包抓重点,剿劣任务没完成,驻村干部年底的驻村奖金将被扣光。

  今年3月以来,三门各地以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为契机,明确村支书、村委会主任为本村剿劣工作第一责任人,将治水成效与工作绩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挂钩,每月需向乡镇(街道)党委述职。

  “为进一步压实责任,我们还梳理了监督五法。”三门县五水办常务副主任王忠强说,除了督查验收、媒体监督、群众举报等传统手段外,三门还发挥村务监督委员的监督职能,要求村监会成员每周不少于3次对村内日常保洁、水质情况、治水项目进行督查。

  5月初,三门还成立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主力的剿劣专项督查小组,每处劣Ⅴ类小微水体由代表和委员各一名全程捆绑式督办,将全县150名代表委员与75处小微水体进行捆绑,目前共发现问题137处,提出改善建议72条,均被乡镇采纳。

  在“24式工作法”的带动下,全民参与的治水合力迅速形成。目前,三门共计有4万余人次参与河道整治行动,其中县妇联建立的“河保姆”护河长效机制,已安排1851名“河保姆”;团县委组织“河小二”开展植树护绿、巡河治水、环境卫生整治等志愿活动20余次。

  截至5月底,三门全县75处小微水体31条完成消劣,剩下的也已进入扫尾阶段,并将在7月底前全部完成消劣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