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建立 “一企一人”制度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监管

24.08.2015  11:30

 

为深刻吸取天津港“8•12”危化品火灾爆炸特别重大事故惨痛教训,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推动企业主体责任、乡镇属地责任落实,近日,东阳市对全市193家油漆经营企业落实“一企一人”专人联系监管制度。

一是落实专人监管。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由镇乡(街道)安排固定的乡镇干部以分片、分区域的方式联系本辖区内的每一家油漆店,一名乡镇干部联系监管的油漆店不得超过3家。

二是细化监管内容。监管人员重点检查11方面内容:(1)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是否在有效期限内;(2)证照地址与经营地址是否一致;(3)是否存在超许可经营范围经营(如超范围经营双氧水、氨水等化工原料);(4)是否存在擅自在核准以外的场所存放油漆产品;(5)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否取得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6)消防设施是否配备齐全、有效;(7)安全警示标志是否明显;(8)油漆堆放是否堆垛有序、通道畅通;(9)经营场所是否与楼上居住部分完全分隔;(10)经营场所内是否有煤气灶等明火设施;(11)经营场所内有无床铺,是否存在在店内居住现象等。

三是明确监管程序。监管人员每月至少对联系的油漆店现场检查一次,并根据上级的部署随时开展检查。检查中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拍照、摄影,固定证据,并认真填写《油漆经营企业安全检查记录表》;健全“一企一档”安全检查台帐,对能及时整改的安全隐患,督促企业立即采取措施整改到位;对一时不能整改的安全隐患,报告安监所下发整改指令书限期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非法违法行为及不再具备安全经营条件的企业,在向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查处、取缔、关闭等后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