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项制度保障森林公安联系群众成为新常态

06.01.2015  00:56

  为了加强与基层的密切联系,转变工作作风,促进森林公安工作,近日,省森林公安局制定了密切联系群众6项制度,把联系群众工作纳入森林公安机关经常化、规范化、长效化轨道,成为新常态。

  一是调查研究制度。省局每年制定调研工作计划,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基层听真言、摸实情,重点调研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原则上局领导每人牵头业务科室确定1-2个课题到基层调研,每年累计时间不少于10天,并撰写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工作调研要注重目的性、实效性,既要总结经验,又要“解剖麻雀”,更要注重调研成果的转化应用,及时把成功经验做法转化为指导推动工作的对策措施和具体部署。

  二是联系点制度。开辟“警情直通车”,帮助基层谋划工作思路,解决实际困难。班子成员每人确定1个县级森林公安机关或基层所队作为联系点,可与扶贫点、挂职地相结合,联系时间不少于1年,也可长期联系。要经常带领民警深入联系点,通过实地指导、蹲点体验、座谈交流、信息直报等方式,加强对联系点工作的指导,切实把联系点建成“试验田”和示范点,发挥联系点的辐射带动作用。

  三是基层锻炼制度。坚持把基层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阵地,选派年轻民警到基层蹲点锻炼,增加阅历和才干。按照《关于开展省局民警“五同”下基层蹲点锻炼活动的通知》,分期分批开展省局领导与部分民警下基层锻炼,省局领导为期二个星期,民警不少于半年,与基层民警“同吃、同住、同处警、同办案、同执勤”,增强省局民警统筹规划、临战指挥、业务指导能力。

  四是谈心谈话制度。在新警招录、执行任务、立功提职、岗位调整等情况或遇到困境,局领导要及时进行谈心谈话,了解掌握思想动态、鞭策鼓励和解决实际困难。对发现倾向性问题的,及时开展诫勉谈话,教育提醒,将问题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省局主要负责人与班子其他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民警谈心谈话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营造实事求是、坦诚相见的良好氛围,在思想沟通中增进理解、促进团结、形成共识。

  五是意见建议制度。建立“问计于民”制度,通过“开门评警” 、“警民恳谈”等活动,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掌握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汇总梳理,坚持问题导向,抓好问题处理和落实,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向基层或群众反馈。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积极做好解释工作,争取理解和支持;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事项,及时移送相关部门,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六是扶贫帮困制度。加强联系点工作,加大扶贫帮困力度,了解掌握帮扶对象的实际困难和最迫切的愿望与诉求,结合森林防火和森林公安工作实际,细化帮扶措施,突出帮扶重点,加强物资和项目支持,从多方面帮助其解决实际问题。(省森林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