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制定“十规范”提升农贸市场长效管理

27.03.2015  11:49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管理工作,丽水市青田县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农贸市场日常管理规范》,以维护经营秩序、整顿市场卫生、明确岗位职责为抓手,制定十规范,有效提升农贸市场管理水平。

  以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为抓手,制定“首见责任制”、“工作晨会制”、经营行为规范, 即市场管理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问题执行“谁发现谁处理”,不得推诿拖延;每日8:00召开市场管理人员晨会,查找不足,分析原因,并部署当日工作;发现经营户违规行为,且不服从管理或妨碍市场正常经营秩序时,按照“星级文明诚信经营户”评价标准予以批评教育、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至停业整顿等方式处理。      
  以整顿市场卫生为抓手,制定定期消毒、灭“四害”规范。
即严格执行家禽区“每月休市三天”、“每日清洗消毒”制度,确保清洗消毒无卫生死角 定点、定人、定期开展市场灭蚊、灭蝇、灭鼠、灭蟑等消防防疫工作,并做好台账记录工作。 三是以明确市场人员岗位职责为抓手,分工种制定岗位规范。 即将早班人员、保洁人员、管理人员、辅助人员、夜间值班人员的进场时间,具体工作内容加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工作不缺位、不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