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交通运输部门采取“五到位”措施落实梅汛期道路运输安全工作

28.06.2016  09:09
  随着梅汛期的到来,天气多变,暴雨频繁,为确保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稳定,宁波市交通运输部门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安排部署落实道路运输行业安全工作,保障群众安全出行。
  一是应急保障到位。结合往年梅雨汛期的特点和近期天气状况,认真研判交通安全形势,制定交通疏导、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预案,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确保勤务安排到位、路面管控到位、应急处置到位。
  二是宣传引导到位。加强与气象部门沟通联系,实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工作人员利用电话、短信、行业微信群等方式,提醒各道路运输企业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提高驾驶员安全防范意识。
  三是专项整治到位。主动加强与辖区综合办、公安交警等部门联勤联动,持续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严查非法营运、客运车辆违规经营等违法行为,营造严管重罚态势,督促相关企业和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运输法规。
  四是隐患排查到位。对重点客运、公交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人、车、台账”三方面安全管理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到位。
  五是安全防护到位。提前检查执法装备,确保正常使用;针对高温天气,配备常用防暑降温药品、饮水等物资,为一线执法人员和有需要的旅客提供坚实保障。(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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