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微信虚假宣传 合作社被立案查处

14.06.2016  18:56


  随着微信的普及,微信营销已成为网络经济时代企业营销的一种创新营销方式。但其中也不乏商家利用微信公众平台或朋友圈的影响力,发布虚假宣传信息。近日,仙居县市场监管局立案查处了一起利用微信进行虚假宣传的案件。

  据了解,今年4月底,仙居某蓝莓合作社负责人申请注册了微信号,利用该微信号在朋友圈中对其合作社所经营的蓝莓进行宣传。5月26日,当事人在微信平台上发布“蓝莓,味弱酸,采自浙江仙居无公害化管理基地”等字样,以无公害化管理基地为噱头,以达到吸引眼球、提升知名度、提高经营额的目的。

  5月底,仙居县市场监管局白塔分局的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对该合作社实体经营场所进行了检查,发现当事人在微信上宣称的“无公害化管理基地”为虚假宣传,该合作社并未进行过无公害农产品等相关资质认证。截止执法人员调查时,当事人利用该微信号在朋友圈进行传播,并发微信红包给朋友,由朋友进行转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仙居县市场监管局已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仙居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微友”:微信不存在距离的限制,可通过“朋友圈”和“公众号”实现一对一或者一对多的营销。由于微信营销的特殊性,违法经营行为难以被发现和查处,违法成本较低。微信在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方便和乐趣时,广大“微友”也应对微信上的各种信息多留个心眼。一旦发现有涉嫌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或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