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创新维权举措优化景区旅游消费环境

25.02.2016  11:32


  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经济发展,江山市局结合全市旅游景区实际,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诚信经营,全面优化景区旅游消费环境。 
  完善服务站点建设。该局严格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12315“五进”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切实开展旅游景区“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工作,在各旅游景区明示服务站工作职责、联络员职责和姓名,统一公布举报电话,统一制作设置宣传栏并在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标语,及时解答、受理、处理消费者涉及旅游方面的咨询、投诉和举报。目前,江郎山、廿八都、戴公馆、清漾毛氏祖居、仙霞关等旅游区已分别建立了“消费维权服务站”,全市4A级以上旅游景区实现了“消费维权服务站”全覆盖。
  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受理和处理、信息报送和分析、管理和责任制度,严格落实节假日驻点值班制度,及时向旅客发布有关旅游服务、旅游购物、旅游经营单位信用等方面的消费提示和警示,引导科学、理性消费。同时,强化对景区管理人员、维权服务站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指导、督查旅游景区建立商品质量承诺、景区服务承诺等制度。不定期对旅游景区“消费维权服务站”进行实地检查,对运行不规范、不按规定报送投诉举报信息和解率偏低的站点予以公开通报。
  强化旅游市场监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旅游景区市场秩序的规范和整治,加大对旅游工艺品、农副土特产品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虚假广告、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积极联合旅游部门依法规范旅行社、旅游景区经营行为,推行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对旅游公司自制格式合同予以规范,对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的违法行为进行警告,严厉打击“霸王条款”等利用格式合同条款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大力开展市场巡查和监督管理,规范招手、围追、乱设摊点等现象,坚决查处误导游客的虚假广告,严厉打击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强买强卖、欺客宰客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