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创新协同机制 推动科研工作内涵发展

29.05.2015  19:20

浙江大学强化顶层设计,创新体制机制,把握协同需求,以“2011计划”组织实施为契机,构筑并完善面向重大问题的创新体系,提高服务国家战略和解决重大问题的水平和能力,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

强化顶层设计,提升发展内涵。一是建立协同工作机制,成立学校“2011计划”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和校长共同担任组长,各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科学规划、统筹布局、协调推进“2011计划”。二是发布《浙江大学深化科技工作内涵发展的若干意见》,坚持“内涵发展、质量优先”原则,充分发挥多学科综合优势,不断提升科研创新能力。三是在全国高校率先出台《浙江大学“2011协同创新中心”组建培育实施办法(试行)》,对“2011计划”的组织管理、组织实施和改革保障作出相应规定,加快推进开放式创新体系建设。

创新机制模式,保障发展成效。一是打破传统的人事招聘及晋升体制的限制,制定“2011计划”先行先试的特区政策,单列“百人计划”岗位、专职科研岗位及“临床名师计划”指标,为协同创新中心的发展营造良好氛围、提供制度保障。二是突破传统的研究生招生和培养模式,给予“2011协同创新中心”更大的研究生招生和培养自主权,允许中心自主遴选研究生、跨单位联合培养研究生,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三是设立专项培育资金,对经学校批准组建培育的协同创新中心给予先期培育和引导性支持。

汇聚创新资源,夯实发展基石。一是围绕国家重大需求和行业重大工程问题,汇聚和整合各方创新资源,形成雄厚的协同基础,保障“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发展。二是协同具有世界一流学科的高校,汇聚科研实力雄厚的研究机构,聚集行业产业领军央企,形成与科研机构、行业产业融合发展的协同创新模式。三是构建“链条式”网络化合作平台,提升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创新能力,推动学校科研工作内涵发展,加快学校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步伐。

目前,浙江大学“2011协同创新中心”培育工作已取得重大进展,牵头建设的煤炭分级转化清洁发电协同创新中心、感染性疾病诊治协同创新中心和作为核心单位参与的人工微结构科学与技术协同创新中心、高端制造装备协同创新中心、长三角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先进生物与化学制造协同创新中心已通过教育部、财政部认定,初步形成面向重大问题的创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