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保民:做依法行政践行者

11.02.2015  19:05

刘保民从1999年开始从事竞争执法工作,至今已查办案件500余件。在他查办的案件中,没有一件因证据缺失而导致中途流产,也没有一件因适用法律不当而引发行政诉讼。

证据是案件的灵魂。证据取证程序合法,收集的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才能有效证明违法事实的存在。”在介绍办案秘诀时,刘保民说。

刘保民在查办案件中,始终秉承“证据不确凿不定案、证据不形成链条不结案”的原则。一次,他在查办一件医疗器械公司向医生支付劳务费的商业贿赂案中,涉案当事人极不配合。经过前期摸排,刘保民和其他执法人员只发现部分公司业务员向医生支付劳务费的申请单据,需要收集更多有效的证据才能形成证据链。

获得证据的关键环节在现场检查。现场检查绝不能只收集一些单点证据,而是要取得关键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刘保民说。

在上述案件中,刘保民组织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公司负责人和财务主管的电脑。他们在公司负责人电脑中发现了具体支付劳务费的记录文件,与业务员向医生支付劳务费记录文件上的时间、地点、接受人和金额等内容相吻合。

同时,他们通过检查财务人员的电脑、工作笔记也获取了相同的证据。在公司负责人电脑的“回收站”中,执法人员发现了劳务费统计表,与财务人员记录的现金支取情况相吻合。此统计表中还显示了劳务费的计算方法,记录了支付考务费的比例及对应的销售收入。

在确凿证据面前,涉案当事人如实承认了违法事实,案件顺利结案。

执法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它既能保障执法机关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但同时滥用权力也可能威胁到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刘保民说,“执法人员要守住公平公正、依法依规办案的底线,防控执法风险,这不仅是对执法监管职责负责,也对自己负责。

刘保民总结了防控执法风险的三要点:对案件执法权、管辖权等进行整体风险评估;在案件受理时对事实、证据、追责期限、诉求目的等进行严格审核;养成细致、规范、严谨的执法作风,依法依规取证。他的“三要点”理论被河北省工商局向全省执法办案战线推广。

作为一名执法人员,我会牢牢树立法治观念,忠诚履行工商职能,做法律法规的执行者,更做依法行政的践行者。”刘保民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履行着一名经济卫士的铮铮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