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民宗局多措并举切实加强宗教团体和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
为提高教职人员队伍整体素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合格宗教教职人员队伍。近年来,海盐县民宗局着重从加强制度推行、强化教风建设、提高思想觉悟等方面入手,狠抓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建立宗教正常秩序,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1、有力落实佛教寺院负责人试用制和任期制。2013年3月,海盐县制定出台了《关于实行佛教寺院负责人任职试用期制度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实行佛教寺院负责人任期制的暂行规定》,今年5月下旬,县民宗局、县佛教协会、所在乡镇组成考核组对五名三年任期满、一名一年试用期满和一名新任寺院负责人进行考核。6月8日,县佛协召开一届十六次会议,各位理事听取了寺院负责人考核报告后一一进行举手表决,同意了五名负责人通过人气考核进入下一轮三年任期。会上,县佛协晓明会长为七名寺院负责人颁发了聘书,这也标志着海盐县试用期制度和任期制度得到有力推行,佛教教职人员队伍得到有效管理。
2、强化教风建设,开展讲经交流比赛。“弘扬是家务,利生是事业”,讲经说法不仅是宣扬正法的有效载体,同时也是检验僧人自身修养的好办法。为了进一步在我县形成学经、研经、讲经的良好风气,4月15日下午,海盐县成功举办了第二届汉传佛教讲经交流会。会上评选出了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海盐县从中推选优秀选手参加了嘉兴市汉传讲经交流会,并取得决赛第六名。
3、提高教职人员政治觉悟、强化法律意识。一是召开了全县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会议。会上组织学习了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和夏宝龙书记的讲话,场所负责人一致表示今后更要严格标准,努力做到“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二是组织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开展了最新的宗教事务行政许可业务培训,县民宗局副局长王月明负责逐条解读,并特别制作了《宗教事务行政许可资料问答汇编(2016)》发放给场所,提高了宗教界人士的法律观念和行政许可申请的意识,又能强化有序开展行政许可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