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 浙土资明电〔2016〕17号

29.12.2016  20:08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最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分别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务必高度重视,落实防灾责任

  元旦、春节期间是雨雪冰冻的多发期,极易引发地质灾害。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遵循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和《通知》要求,务必高度重视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一步强化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元旦、春节两节期间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同时,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督查和指导,确保各级防灾责任落到实处。

  二、加强隐患排查,完善防灾措施

  各地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重点巡查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农居、农家乐房前屋后高陡边坡,工程建设活动区、学校和其他人员密集区,以及低丘缓坡开发区等的定期排查和巡查。对排查和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一点一案”的要求,制定整改措施,落实群测群防责任,确保防灾责任落实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强监测预警,强化应急处置

  各地要加强与气象、水利会商,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根据雨情、雪情和水情,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信息。要加强应急值守,保持通讯畅通,应急专家组和小分队要随时待命,应急车辆和相关设备等保障完好,保证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如遇突发地质灾害灾情险情,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助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力求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要在第一时间将灾情险情上报省厅值班室。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灾意识

  当前,农村正忙于元旦、春节的各项准备活动,容易疏忽天气变化带来的各种灾害危险。各市、县(市、县区)国土资源局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强对恶劣天气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指导、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及时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帮助做好防灾避险的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强化群众的防灾意识,提高自我防灾能力。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2016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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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时间:2016-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