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山分局成功处理一起微信订房投诉

10.05.2017  16:50

  近日,舟山普陀山分局成功处理一起微信订房投诉,诉者魏先生在网上看到了朱家尖某客栈的订房信息后,通过微信预定房间,约定总价为6200元,并支付了1000元定金。后该客栈负责人联系魏先生由于客观原因房费需要上涨,并在未取得诉者同意的情况下,将定金退还诉者。
  经查,当事双方事先通过微信已约定房费价格并交付收取定金,根据合同法规定,该合同要约已确认生效。被投诉人因客观原因单方面取消合同属违约。依据该事实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诉方返还给投诉方双倍定金,共计人民币2000元。同时,分局还对该客栈的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严肃批评了这一行为,告诫该负责人必须加强法律学习,诚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