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出租房要统一“旅馆式”管理 11月底前全市重点范围全覆盖

28.02.2018  00:51

新出租房屋每月至少检查1次

  10间或10个床位以上要装智能门禁

  出租房人员混杂,隐患突出,一直是各类社会治安问题高发场所。据统计,杭州居住在出租房屋的流动人口数量达440余万,约占全市610万流动人口总量的72%。

   如何有效管理出租房?

  去年以来,杭州在全市试点推行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模式,参照旅店经营前审批、旅馆入住登记和离店注销的管理模式,把一栋栋、一间间分散的出租房屋作为“虚拟旅馆”的一个楼层、一个客房,通过设置“旅馆总台”,实行出租房屋“租前安全把关、人来登记、人走注销”的精准管理,大大提升了出租房屋的安全系数,形成了“房东租着放心,租客住得安心,政府管得省心”的良好局面。

  截至目前,“旅馆式”出租房管理模式已覆盖杭州172个社区(村)的15.6万余间出租房,有效采集、管理流动人口26.6万人。

  在今年初的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上,提出今年要“实现六个新突破 打好六场新硬仗”,提出要在加大社会治理创新力度上实现新突破,打好防范化解风险硬仗。自实行“旅馆式”出租房管理模式以来,172个试点区域中,54个实现了“零发案”。试点范围的出租房屋整治率达到100%,治安、消防警情下降幅度达18%,出租房突出安全隐患得到有效解决。

  为固化推广“旅馆式”管理试点经验,杭州市制定了《杭州市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实施方案》。

  昨日起,实施方案开始在“中国杭州”网上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房间达到10间或者床位达到10个以上要安装智能门禁

  出租房问题频发,症结之一出在对居住人员管理不到位上。出租房人员流动性强,做好入住人员信息登记尤为重要。

  出租房“旅馆式”管理,顾名思义就是像管理旅馆一样,管理出租房。在出租房集中的地方设立“旅馆总台”,租客入住前,要像入住旅馆一样登记入住人信息。

  《方案》中提到,要健全居住出租房屋“旅馆总台”基础信息采录机制,在“旅馆总台”开通“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管理系统”、增配“警务通”或者“流管通”等移动采集设备,实现一站式采集录入。

  为防止外来人员混入,《方案》中提到,要在出租房推广应用智能门禁、人脸识别、二维码等科技化手段;出租房房间10间以上或者床位达到10个以上,要安装智能门禁。

  眼下,“旅馆总台”管理模式在大江东河庄街道已经推广开来,在同一村,“旅馆总台”设在村委会,社区干部任“总台经理”,房东就是“服务员”。由村级层面建立的房东协会负责对每间出租房的安全进行监督和把关。这样一来,既落实了房东责任体系,也落实了安全隐患能及时整改。

  新出租房屋每月至少检查1次

  屋内电线横拉,屋外电瓶车随意充电,消防隐患是出租房“老大难”问题,天天上门检查不太现实,怎么办?

  《方案》规定,要对出租房实现分类管控,确定了“放心类、关注类、严管类、禁租类”四类出租房屋。

  对日常管理到位、无安全隐患的出租房确定为“放心类”,可以适当减少检查频率;新出租或者有过整改通知的出租房,列为“关注类”,每月上门检查不少于1次;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出租房,明确列为“严管类”,发放整改通知书,依法限期整改、处罚;对法律法规明确不得出租居住的房屋,确定为“禁租类”,顶格处罚,取缔查封。

  《方案》同时提到,要发挥社会自治作用,依照村规民约、业主公约、租客公约,教育、处罚违规租住的房东和房客。对电瓶车违反规定停放或充电的,从严从快予以处罚。

   出租房“旅馆式”管理到底怎么样?

  建立一套组织架构。建立以乡镇(街道)为主管理、社区(村)组织实施,房东房客积极参与的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架构。

  设置一个工作平台。建立集出租房审核、信息采集、监督检查、情况报送等基本功能于一体的“旅馆总台”,悬挂标志标识,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备,像旅馆一样,实行常态化运作。

  规范一个安全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中同时公布了《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基本安全标准(试行)》。

  比如用于出租的居住房屋,要按照规划设计,以一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也就是说,隔间房屋不能出租。

  单套房屋室内使用面积12平方米以上的起居室(客厅),可以改造成一间房屋出租,改造后要具备直接采光和通风条件。

  出租房内要配备灭火器、口罩、报警哨、手电筒等消防器材,安装视频监控、智能门禁;充电场所的配电线路,要安装充完自动断电插座、装置。

  10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情况禁止出租,比如存在最小出租单位分割搭建出租,每个居室人均使用面积少于4平方米等。

  制定一套规章制度。从“出租房准入审核、指导合同签订、租客登记注销、日常监督管理、安全隐患整改”等环节入手,建立健全居住出租房屋准入、承租人员信息登记,以及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

  组建一支管理队伍。组建居住出租房屋专兼职管理队伍,建立奖惩激励机制。

   旅馆式”管理的三种模式

  出租房“旅馆式”管理目前在杭州主要有三种方式。

  委托式。在居住出租房屋相对集中的区域(部位),引入第三方管理团队。

  目前,下城区已在全区42家单身公寓推行“委托式”管理模式。

  自治式。在流动人口聚居的社区(村)、小区物业服务公司或企(事)业单位,将居住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内容纳入社区(村)、小区或者企(事)业单位自治体系,实施自治式管理服务。

  为此,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成立了房东协会,将出租房安全准入标准纳入村规民约,引入社会保险机制等措施,全面推开出租房屋自治式管理。

  房东协会下设一名秘书长,作为“旅馆式”出租房的总经理,全面负责出租房安全工作,全程参与村里每一间出租房的安全整改、验收工作。

  “派出所管到‘户’,房东协会管到‘间’。”同一村村主任兼任房东协会会长王伟军说,现在全村所有出租户全部加入协会,在之后的出租房改造中将互相对照学习,力求确保辖区内出租房安全。

  中介式。在居住出租房屋量大面广、较为分散的居民小区,实施“中介式”管理。

  比如西湖区,在以拆迁安置的蒋村花园社区,采取中介式管理,把社区1.3万多间出租房安全管理和基础信息采集要求,与房屋中介租赁业务相融合。

  今年11月底前实现全市重点范围全覆盖 年底实现五个100%

  根据《方案》要求,到2018年底,杭州市实施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的区域,要实现五个“100%”的目标:即居住出租房屋登记率达到100%,流动人口登记率和信息准确率分别达到100%,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合格率达到100%,违法违规责任主体查处率达到100%。

  本月底前,各地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好底数排摸、隐患整改工作。

  到今年7月底前,各地要完成流动人口5000人以上的村(社区、小区)、员工宿舍居住500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100人以上的流动人口集中居住点(长租公寓)的建设任务。11月底前,全市重点范围内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全覆盖。

  今年底,市政府将出台评估验收办法,组织人员对各地、各部门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今后哪些地方要实施出租房“旅馆式”管理?

  (一)流动人口2000人以上的村(社区、小区);

  (二)员工宿舍居住外来务工人员达300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

  (三)流动人口集中居住点(长租公寓);

  (四)其他治安复杂、隐患突出,确有需要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的区域或部位。

(来源:杭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