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出台首个县级《市场稽查工作规程》

13.07.2017  17:53

为了规范稽查工作,保证市场监管行政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促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近日,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全县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管局稽查工作规程》,这也是全省首个县级《市场稽查工作规程》。
  该《市场稽查工作规程》共四章30条,对市场稽查的基本任务、主要职责、原则要求、工作步骤、工作纪律等方面规定的更加明确、具体、科学。市场稽查工作主要包括日常稽查、专案稽查、专项稽查,凡依法由市场监管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执法机关、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机关、质量技术监督执法机关)主管的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中的稽查工作均适用本规程。
  此外《市场稽查工作规程》还将稽查人员的回避制度放在“稽查工作的形式、内容和程序”中,体现了 “回避”制度贯穿于稽查工作的始终。同时,要求稽查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不得滥用职权、疏忽职守。
  《市场稽查工作规程》的制定,目的是通过“以查促查、以查促管”的方式,规范执法行为,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为经济发展创建一个统一有序、公平和谐的经济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