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出台文件规范案件处罚信息公示操作

19.05.2015  20:42


  近日,苍南县市场监管局根据《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研究出台系统案件处罚信息公示操作规范,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进一步转变市场监管方式,强化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促进社会共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该文件规定公示的信息主要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信息摘要。行政处罚信息摘要的内容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当事人基本情况、违法行为类型、行政处罚内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日期。行政处罚内容要求只录入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决定处罚的内容,违法行为类型要简单明了。要求办案人员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5日内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审核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行政处罚决定改变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后公示。同时,要求行政处罚决定出现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原因被变更、被撤销或者被确认违法等被改变情形的,应当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以醒目方式进行标注。标注内容包括变更、撤销或者确认违法等决定的作出机关名称、内容、作出日期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