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 出台《意见》加强卫生计生档案工作

12.10.2016  04:33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原卫生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卫生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近日,四川省档案局联合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卫生计生档案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新形势下卫生计生档案工作机制、收集管理、安全保管、利用服务、信息化建设、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意见》指出,卫生计生档案是各级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在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管理,以及医疗、防疫、计生、科研、教育、药品管理等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做好卫生计生档案工作,是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和义务,是加强卫生计生业务建设的内在需求,是评价卫生计生管理水平的重要内容,也是建立服务型政府、发展社会公共事业、更好地为公众健康与人口发展服务的需要。

意见》明确了“十三五”时期卫生计生档案工作目标,即以提升卫生计生档案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导向,以构建档案资源体系、档案安全体系、档案利用体系“三个体系”为重点,以卫生计生档案管理信息化为核心,力争建成与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相适应、有效服务人民群众的卫生计生档案工作体系,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效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提高卫生计生服务管理水平、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意见》强调,全省各级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依法加强对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计划生育、采血供血、妇幼保健和社区卫生服务等专业文件资料的收集管理,特别是病历、医师执业资格、新农合参保人员健康等方面的文件资料的收集管理,确保卫生计生专业档案的齐全完整。卫生计生档案信息化要与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融合发展,将档案信息网络平台与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有效衔接,重点整合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3大数据库资源,推动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与业务应用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有效协同。

随着《意见》的出台,省档案局将进一步深入各级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开展调研,适时出台卫生计生档案管理办法,推动卫生计生档案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为建设“健康四川”服务。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6年10月3日 总第2973期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