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出台《少数民族专项资金考核办法》

31.08.2017  23:54

日前,为规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绩效考评,温州市财政局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共同研究制定了《温州市少数民族专项资金考核办法》(温财行[2017]515号)。

考核办法》明确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使用原则,围绕提高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少数民族群众的收入水平,变资金投向以“输血功能”为主为以“造血功能”为主。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进一步引导建立健全外部监督机制和内部约束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行,提高财政资金的管控能力。通过以奖代补、实行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方式,充分调动各县(市区)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专项资金的牵动力、撬动作用和放大效应,助力精准扶贫,真正惠及更多少数民族群众。

考核办法》规定了项目库建设、少数民族专项资金安排、资金管理制度、资金项目绩效评估、民族工作创先争优”等五个方面的考核内容,根据各县(市区)少数民族人口分布状况、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将考核分为A类和B类,实施精准考核,使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的考核程序更加规范和完善。

考核办法》还对资金管理制度、项目绩效评估、创先争优工作提出新要求,明确要求各县(市、区)将奖补资金用于民族地区发展和城市民族工作,通过推进发展少数民族经济和社会事业更好地实现各民族平等和共同繁荣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