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出台“五水共治”募捐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

06.11.2014  12:57

 

【本站11月6日讯】为确保“五水共治”募捐资金的安全、合理、规范使用,提高募捐资金的使用绩效,近日,云和县出台了《云和县“五水共治”募捐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

 

一是明确募捐方式。“五水共治”募捐资金可实行定向募捐和非定向募捐两种方式。定向募捐的“五水共治”资金是根据捐款单位或个人的意愿指定用于具体的治水项目。非定向募捐的“五水共治”资金是由县治水办计划安排用于非指定的治水项目。

 

二是明确资金筹用。在接受单位或个人捐赠“五水共治”资金时,县治水办要统一开具省财政厅监制的《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并将所募捐的资金全额缴入县财政专户管理。“五水共治”募捐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和河道综合整治、水源地保护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农村饮用水安全提升工程等其他治水及改善生态项目的建设。“五水共治”募捐资金不得用于会议费、接待费和办公费等工作经费类支出。

 

三是明确资金拨付。“五水共治”募捐资金由项目实施单位及相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募捐资金项目支出计划,填制拨款申请单、建设合同和工程进度等相关文件资料,向县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并经县财政部门审核后,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

 

四是明确资金绩效。在项目实施结束后,资金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对募捐资金的使用管理和项目绩效进行自评,填报项目结算报表和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县财政部门要选择募捐资金投入额度较大、社会影响较广、与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重点项目,组织实施重点绩效评价。

 

五是明确资金监管。对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违反财经纪律以及由于故意或过失导致募捐资金损失浪费的,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追究责任。对募捐资金相关单位的人员利用职权截留、移用、挪用募捐资金的,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应责任。对于“五水共治”募捐资金的使用情况,经审计报批后要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