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对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19.09.2016  18:05

省政府对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本站9月19日讯】为进一步提高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浙政办发﹝2016﹞97号,以下简称《意见》),就我省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部署。

 

意见》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时期治水方针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贯彻实施《农田水利条例》,按照“五水共治”的总体部署要求,根据农业发展需求和各地实际,以“一高两区五小”(高效节水灌溉,灌区配套改造、圩区综合整治,小山塘、小堰坝、小泵站、小沟渠、小河塘新建改造)工程为载体,推进农田水利建设;以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为抓手,提升农田水利管理水平;以深化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改革为动力,完善发展机制。《意见》提出,到2020年,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水平、设施管理运行水平、农田旱涝保收能力、农业用水效率明显提高,为全省粮食安全、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为确保目标实现,《意见》明确了我省深化改革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工作的七项任务:一是大力发展农田水利高效节水灌溉,到2020年,全省建成100个现代技术集成应用的高效节水示范区,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到400万亩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二是着力提升农业“两区”基础设施水平,到2020年,全省新增改善灌溉面积200万亩、高标准除涝面积200万亩,确保农业“两区”水利设施基本完备、旱涝保收达标率达到100%。三是积极创新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机制,对不涉及公共安全、技术难度不大、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下的农田水利工程,应简化建设程序和环节。四是探索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到2020年,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体系基本建立,产权明晰,权能进一步增强,管护责任落实到位。五是全面实行农田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到2020年,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大中型灌排泵站工程的标准化管理合格率达到100%,“屋顶山塘”等其他重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达到标准化管理基本要求。六是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促进农业节水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七是加快形成农田水利建设多元化筹资机制,创造条件吸引社会资本和受益主体投入农田水利建设。

 

意见》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建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粮食安全责任制、“五水共治”等考核和水利“大禹杯”评比的重要依据;要强化资金保障,严格落实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定向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政策,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土地整治资金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保护方面的支出不低于20%;要夯实基层水利体系,开展基层水利站所标准化建设,推进村级水利(水务)员队伍建设,倡导农村建立水利自治合作组织。

 

链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