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国务院办公厅于近日印发了《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农村电子商务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是精准扶贫的重要载体。通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把实体店与电商有机结合,使实体经济与互联网产生叠加效应,有利于促销费、扩内需,推动农业省级、农村发展、农民增收。
《意见》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三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四化”同步发展要求,深化农村流通体制改革,创新农村商业模式,培育和壮大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政策环境,加快发展线上线下融合、覆盖全城、综合配套、安全高效、便捷实惠的现代农村商品流通和服务网络。
《意见》提出,到2020年,初步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安全可靠、绿色环保的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体系,农村电子商务与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在推动农民创业就业、开拓农村消费市场、带动农村扶贫开发等方面取得成效。
《意见》强调, 要积极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 ,充分发挥现有市场资源和第三方平台作用,培育多元化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鼓励各类社会资源加强合作; 要扩大电子商务在农业农村的应用, 加强互联网技术应用和推广,拓宽农产品、民俗产品、乡村旅游的发展空间,加强运用电子商务大数据引导农业生产; 要改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改善硬环境和软环境。
《意见》针对农村电商人才、物流体系、基础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7项举措: 一是 加强政策支持; 二是 鼓励和支持开拓创新; 三是 大力培养农村电商人才; 四是 加快完善农村物流体系; 五是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六是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七是 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下一步,我省将根据文件精神,配套出台《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增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为我省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再谋新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