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地方标准通过评审

29.11.2017  18:00

      近日,省质监局和省农办共同组织召开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规范》地方标准评审会。该标准由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浙江大学环境污染防治研究所等单位联合起草,是我国首个以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为主要内容的地方标准。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规范》积极响应十九大报告“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工作重点提出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号召,紧贴浙江省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要求。在调研“分类减量、源头追溯、定点投放、集中处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模式和总结我省十五年来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基本要求、规划和设施配套要求、农村生活垃圾“四分四定”要求、易腐垃圾成肥要求和长效管理措施规范等内容。
      来自浙江大学资源科学系、浙江省建设厅、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宁波市农办等单位的9名专家组成的评审组逐条审查标准文本后,一致认为该标准有利于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精准化,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能进一步完善各县(市、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接下来,省标准化院将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规范》的规范性、针对性、操作性、准确性和引导性,为改善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提供技术支撑。
      相关阅读:2003年,浙江省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将农村垃圾整治纳入五大项目之一;2014年以来,浙江省积极推行“分类减量、源头追溯、定点投放、集中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模式,取得显著效果。截至2017年3月,全省建27078个建制村,集中收集有效处理村24080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村48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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