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印发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导意见

10.09.2016  21:37

安全生产“三色”管理,全面提速标准化建设

——温州市印发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导意见

 

【本站9月10日讯】为规范农村水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动态掌握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状况,根据水利部印发的《农村水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精神,温州市水利局、安监局、电力局联合印发《温州市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在全省率先推行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三色”管理,提升水电站安全生产水平,提高安全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意见》规定,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要对12类 51项评分内容进行量化打分,根据得分情况和安全评价要求,将电站安全生产状况评价为A、B、C三个类别。A类电站安全生产水平标记为“绿牌”,以自我管理为主;B类电站为一般监督检查对象,挂“黄牌”限期整改;C类电站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挂“红牌”限期整改或停产整改。已评定为一级、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电站,在其有效期内安全生产状况直接核定为A类。

意见》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状况三个类别升降动态管理机制,各主管部门按颜色逐级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和频次,“绿牌”电站每6个月至少检查一次,“黄牌”电站每2个月至少检查一次,“红牌”电站每1个月至少检查一次;连续两次被挂“黄牌”的升级为“红牌”整改,连续两次被挂“红牌”的要停产整改或由电力部门予以解网。

意见》的实施,是温州市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长效机制的一次实践,大大增强了农村水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实施5个多月以来,全面提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成效十分显著。一是分类登记,摸清安全状况家底。通过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大检查,将农村水电站按照绿、黄、红三个类别进行登记,综合评价其安全生产状况,为标准化创建的必要性提供了依据。二是分类管理,监督检查有的放矢。根据安全生产状况评价动态管理机制,该市定期安排监督检查活动,对“红牌”整改重点监管电站实行“一周一小查,一月一大查”,在检查过程中引导水电站开展标准化建设。三是分类整治,标化水平稳步提升。水利、安监、电力三个部门联动推进“红黄牌”限期整改,要求“小隐患当场整改、较大隐患限期整改、大隐患停产整改”,在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过程中提升标准化管理水平。

据悉,今年温州市共有84座1000千瓦以上农村水电站开展标准化建设,截至8月底已有59座通过验收,14座已完成创建,完成率达到86.9%。该市继续开展标准化提升工程,瑞安赵山渡和泰顺三插溪水电站已通过水利部一级标准化外部评审,苍南桥墩和瑞安林溪水电站已完成创建,等待评审。此外,该市创新性开展1000千瓦以下电站标准化试点创建,目前瓯海仙岩、平阳石牛坑、苍南观美等5座水电站在全省率先完成标准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