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稳妥推进2016年全国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示范点工作

26.12.2016  17:03

  今年9月,国土资源部地籍司下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示范点工作的函》,确定丽水市本级和青田县作为2016年全国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示范点,青田县为全省唯一县级示范点。该试点计划于今年9月至明年5月,在高市乡全面开展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建设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探索形成适合青田实际的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法和实现路径。

  一、“稳固地基”强保障,全方位整合要素资源

  (一)高规格组织保障,提升认识度。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府办副主任、县国土局局长为副组长,县国土、建设、农业、财政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试点工作的具体协调和落实。同时,在县国土局和高市乡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和有关人员为成员的技术指导组、工作推动组,确保县、局、乡三级联动,形成“政府主导、齐抓共管、群策群力”的良好局面。

  (二)全方位宣传动员,提高参与度。积极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广泛宣传农村房地一体权籍调查试点工作,进一步深化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的意义、目标和政策宣传,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升农民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此外,组织乡、村两级召开动员会,由乡党政主要领导进行动员部署,技术指导组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试点工作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截至目前,累计对全乡9个村进行了宣传动员,宣传覆盖面达到100%。

  (三)多渠道筹措资金,提振执行力。将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示范点工作经费列入青田县2017年财政预算,计划安排财政专项资金50万元,专项用于试点工作技术支撑和相关工作保障。同时,向国土资源部积极争取试点保障资金20万元,加强试点资金有效安排和使用监管,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在推进试点各项工作中的经费保障作用。

  二、“一砖一瓦”抓落实,全方位优化试点方案

  (一)明确试点实施步骤。制定《青田县开展国土资源部2016年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示范点实施方案》,将试点工作分为调查摸底、全面推进和总结验收三个阶段,并明晰各阶段具体时间节点,即2016年10月底,全面完成高市乡各行政村不动产测绘、处置、补批、登记等工作情况的调查摸底;2017年3月底,有步骤、有计划推进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籍调查、“两违”处置、违法补办和登记发证等工作;2017年5月底,及时总结梳理示范点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成果、图件成果和文字报告,确保通过省国土厅及国土部验收。

  (二)开展试点调查摸底。自10月起,对试点高市乡全面开展摸底调查,累计调查9个行政村,共有房屋1650户,其中1987年以前的房屋有602户。截至目前,已完成宗地测绘1519户,房产测绘1052户,处置违法建筑659户,整理办证材料576本,补办审批手续171户,两证办理137本。

  (三)探索试点技术路径。根据省、市试点工作部署和相关技术要求,结合该县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实际,出台《青田县开展国土资源部2016年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示范点技术方案》,明确试点工作技术路线和工作流程,设定开展房、地一体不动产测绘的内容、要求和方法,建立健全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和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管理信息系统,为形成试点工作成果奠定扎实基础。

  三、“匠心独具”重实效,全方位创新工作方式

  (一)明确职责分工,让干部“明白参与”。抽调国土、建设等相关部门和高市乡政府精干力量,成立了权籍调查组、违章处置组、违章补办组和登记发证组等四个技术指导小组。技术指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定期督促指导农村不动产测绘、违章处置、补办和登记发证等工作,保障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建立服务机制,让群众“方便参与”。建立一站式办理服务机制,即在高市乡政府设立专门的办公室,长期进驻国土所、城建办和当地乡镇工作人员,实现农村不动产违章处置、违章补办、登记发证等一站式流水线办理,切实提高登记发证办理效率。同时,对工作基础较好的村,定期开展进村入户、现场办公,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

  (三)落实优惠政策,让群众“愿意参与”。实行农村不动产登记收费惠农政策,对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农户,全部减免登记工本费和印花税,费用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预算经费中列支,房屋测绘费用按照中标价格的一半0.32元/平方米收取。截至目前,累计减免农户各类费用10万余元,受益群众约300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