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拍写真,选片入册后剩余照片的底片该不该送?

12.12.2016  16:10


  消费者在金华永康一家摄影店拍写真,选片入册后,剩余照片的底片该不该免费送?答案当然是肯定的。

  昨天,金华永康市市场监管局为此发布“拍照预警”,提醒消费者对摄影店可能存在的“照相底片不全部送、如果需要余片的底片要另外收费”的“潜规则”,可以依法说“”!

  12月5日,在永康工作的江西姑娘小汪,打电话给当地12315投诉称: 

  10月27日,永康市城区一家婚纱摄影店搞活动,按照其活动要求,她交了100元的定金,定了一个699元拍写真的套餐,口头约定并在定金收据上写明“套餐里面送原始底片”的。

  11月17日,她高高兴兴去店里拍了写真85张,付清了尾款599元。

  12月5日,选片入册时,店员告诉她:找不到当时她交定金的那张收据了,入册25张照片的原始底片可以送;剩余照片60张不送原始底片,精修50元一张、单买也是50元一张。

  “按照这家店的这种算法,选片入册后,剩余照片的原始底片要拿回来,我还要再交店里3000元钱?没有这道理!我也不知道投诉该找哪个部门”,当日下午,她报警了,接着又投诉到12315,要求该店按约定免费提供原始底片。

  接到这个投诉后,永康市市场监管局12315工作人员分别致电双方,约定12日9日下午一点半一起到该局12315当面协商解决此事。

  可是,到了约定的时间,投诉人小汪是请假早到了,被投诉婚纱摄影店的代表没有来,打电话问其原因,对方称:“不来12315了,叫投诉人直接到店里,我们店里把写真的底片全部给她就行了”。

  12日9日下午,小汪到该店,拿到了以光盘形式留存和给付的85张写真的原始底片。

  “上述投诉并非个案。有的摄影店在为消费者拍照,特别是拍写真、婚纱照、宝宝月子照、百日照时,拍的张数比较多,选片时除了双方约定入册张数的底片可以免费送以外,其余照片的底片如果消费者要拿走,就要消费者另外花钱买,还说其他摄影店平时也这样做的,只有搞活动时可能例外,这是‘行规’。其实,商家这种‘事先不说明、事后余片卖底片、两次收费’的做法不合法,消费者有权依法说‘不’”,永康市市场监管局12315工作人员称,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22条规定,摄影业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服务后,应当将全部照片、底片(包括数码相机的数据资料)交付消费者,不得自行保留,不得因此收取费用。

  另外,对拍写真、婚纱照过程中可能需要另外收费的胸贴、纹身贴、假睫毛、美甲、化妆等商品和服务,该局12315工作人员建议消费者也要事先问清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后再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