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蓝色海湾”项目再获国家级奖励支持迎来海岛生态蝶变
近年来,洞头区瞄准海洋生态建设机遇,通过实施蓝色海湾整治,生态文明效应不断放大,经济社会效益明显,逐渐打造成为海岛生态、蓝湾项目的全国样板。近日,该区“蓝色海湾”项目再次入选国家级项目,争取资金2.26亿元,成为全国唯一一个连续两次获得中央蓝色海湾整治项目奖励支持的区(县)。
一是成为全国海洋生态修复典型。自2016年该区首次获中央海域与海岛保护资金3亿元支持以来,全面推进海洋环境综合治理、沙滩整治修复和生态廊道建设三大工程,总投资4.76亿元,整治成效获央视《焦点访谈》《新闻联播》点赞。同时,成立中国太平洋学会蓝色海湾研究分会,率先创设(中国)蓝色海湾整治修复评价指数体系,为客观评价全国其他蓝色海湾整治工程效果提供了参考依据。截至目前,该项目已完成90%的工程量,项目建设综合排名全国前三。
二是呈现海洋生态修复别样景象。再次入选国家项目后,该区将加快进度推进蓝色海湾整治,主要实施3大工程、9个子项目,重点突出“破堤通海、生态海堤、十里湿地、退养还海”,将通过实施一系列生态化修复工程,打造生态健康、环境优美、人岛和谐、监管有效的生态岛礁。其中,海岸带生态修复由堤坝生态化和沙滩修复两部分组成,堤坝生态化建设工程总长度15550米,沙滩修复工程总面积约6.5万平方米;滨海湿地生态修复由灵霓大堤破堤通海、生态海沟修复工程和霓屿西北面滨海红树林湿地生态修复工程两部分组成;海岛海域生态修复由清淤疏浚和受损岛体绿植化修复两部分组成,涉及清淤疏浚153万立方米。
三是高效推进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成立政府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部门工作职责,逐一落实项目实施主体,确保项目推进安排到点、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投入体系,鼓励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设,采用“上级专项奖励+区政府自筹+社会资本”的方式共同建设,确保项目建设资金足额到位。将蓝色海湾整治的目标考核、领导考评及社会评价纳入政府综合考评体系,严肃督查问责,确保项目建设按时推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支持并参与蓝色海湾整治行动的浓厚氛围,促进推动沿海、近海景观生态化改造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