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管理中心与内蒙古质监局标准化院进行交流座谈 分享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01.09.2015  09:32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管理中心商显刚副主任与内蒙古质监局标准化院翟鹏程副院长、刘海波主任及代码中心相关负责人进行交流座谈。
  双方就内蒙古自治区将在今年十月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数据推送及信用信息平台使用组织机构代码电子副本进行企业身份认证等问题开展了交流。
  组织机构代码电子副本的使用将为登录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提供身份认证,同时能够满足企业查询自身信用状况的需求。双方一致表示,18位信用代码的应用,有利于形成完整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档案,为褒扬诚信、惩戒失信、联合惩戒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