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游留金饭店-准予行政许可

05.06.2015  23:24
单位名称/申请人: 龙游留金饭店 法人代表/负责人: 徐兰芳           你(单位)于 2015年6月2日提出的餐饮服务开办申请行政许可(受理号:餐受0825201500167)申请, 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单位名称:龙游留金饭店; 地址:龙游县龙洲街道新二路95、97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徐兰芳(业主); 类型:小型餐馆>50平米; 备注:中餐类制售;不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 201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