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13.09.2017  17:33

 

浙江省水利厅文件

浙水办电〔2017〕6号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现将《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办水电〔2017〕13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意识。各地、各单位在思想上一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要坚守底线思维,牢固树立红线意识,杜绝侥幸心理,认真做好各项预防工作。

二、建立完善责任体系和技术规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和领导,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三、深化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落实,并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台账。 

 

        附件: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7年9月12日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6年9月12日印发

我厅迅速贯彻落实全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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