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州南浔蜀香楼-准予行政许可

05.08.2015  01:16
单位名称/申请人: 湖州南浔蜀香楼 法人代表/负责人: 贾小容           你(单位)于 2014年11月28日提出的餐饮服务开办申请行政许可(受理号:餐受0503201400277)申请, 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单位名称:湖州市南浔蜀香楼火锅店;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同心西路672-682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贾小容(业主); 类型:中型餐馆; 备注:单纯火锅;不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 201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