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山市惠和药店-准予行政许可

11.07.2015  23:18
单位名称/申请人: 江山市惠和药店 法人代表/负责人:           你(单位)于 2015年7月10日提出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无需现场检查)行政许可(受理号:市受201508343)申请, 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企业名称由江山市惠和药店变更为江山市惠和医药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由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限参茸)、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变更为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限参茸)、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以上均不包含冷藏冷冻药品);法定代表人由无法人变更为许小霞;企业负责人由赵华芳变更为汪丽仙;质量负责人由姜小丽变更为赵华英。 201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