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优秀科技成果展品的通知

12.10.2016  18:15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各高校、科研院所:

为充分展示科技进步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拟在浙江省科技大市场展厅长期展示我省优秀科技成果,现面向全省各地市和高校、科研院所征集科技成果和通过(竞价)拍卖已实现产业化的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优秀科技成果

近年来特别是“十二五”期间,我省在战略新兴产业、民生科技、军民科技合作等领域,产生突出经济和社会效益、示范性强、引领作用显著、能体现我省科技工作发展水平的新成果、新技术和新产品。重点展示智能硬件、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产业领域的新成果、新技术和新产品。

(二)通过(竞价)拍卖并已实现产业化的项目

2012年以来,通过科技成果(竞价)拍卖(春拍、秋拍、各专场拍卖等)成交的项目,要求实现产业化情况较好,产生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较大的项目。

二、材料内容要求

本次活动所征集的优秀科技成果和通过(竞价)拍卖并已实现产业化的项目,均需满足以下要求:

1、参展成果信息必须包括成果简介和成果实物(或模型),要求可视性较强且实物(或模型)能长期在省科技大市场展厅展示。

2、成果简介要求图文并茂。文字说明应以通俗的语言简明扼要阐述成果的意义、内容和成效,每个成果的文字说明限500字以内。简介还要求配以图表和图片,每个成果须提供 2-4 张图片,图片须为高分辨率电子版文件。

3、请提供单位LOGO图片,图片须为高分辨率电子版文件。

三、征集方式

(一)本次科技成果征集申报以各设区市科技局(委)、高校、科研院所为单位,请各单位明确负责部门、负责人,做好项目的推荐、组织、实施工作。

(二)高校、科研院所以推荐优秀科技成果为主。每个单位推荐优秀成果数量3-5项。待转化成果不限数量。请各单位填写《科技成果信息表》(见附件1),于2016年10月31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三)各市科技局(委)以推荐通过(竞价)拍卖并已实现产业化的项目为主,也可推荐优秀科技成果。

1、各市推荐项目(成果)任务分解表如下:

序号

地区

数量(项)

序号

地区

数量(项)

1

杭州市

5

7

金华市

3

2

宁波市

5

8

衢州市

3

3

温州市

4

9

舟山市

2

4

嘉兴市

3

10

台州市

3

5

湖州市

3

11

丽水市

2

6

绍兴市

3

 

 

 

 

 

 

 

 

 

 

 

 

2、请各单位填写《通过(竞价)拍卖并已实现产业化的项目信息表》(见附件2)或《科技成果信息表》(见附件1),于2016年10月31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四)各单位参展实物的运输工作请与浙江伍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展品布展由其统一安排。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联系人:浙江伍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郑云涛 郭海飞 余祥裕

电  话:0571-85009175,85009171,8500902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科技成果信息表

附件:2.通过(竞价)拍卖并已实现产业化的项目信息表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