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善唐家火锅店-准予行政许可

13.06.2015  00:05
单位名称/申请人: 嘉善唐家火锅店 法人代表/负责人: 唐传兵           你(单位)于 2015年5月14日提出的餐饮服务开办申请行政许可(受理号:餐受0421201500426)申请, 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单位名称:嘉善唐家火锅店; 地址:嘉善县罗星街道谈公南路294、296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唐传兵(业主); 类型:中型餐馆; 备注:单纯火锅;不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 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