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行动”做得好可以晋档加分 排名末位不得评“优秀”

12.12.2018  15:22

113家市直单位和13个区县(市)年底大考 考试规则公布

都市快报(首席记者 魏奋 通讯员 许鑫鑫)

本报讯 首次试行“六大行动”专项晋档,表现好有望实现“弯道超车”;区、县(市)综合考评以往最好等次是“优良”,现在要分成“优秀”和“良好”两个等次,“好中选优”;专项社会评价方面,对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要加入“实现难度”评价,相当于引入了“难度系数”概念……昨天,杭州召开2018年度综合考评动员大会,公布年度综合考评实施方案,亮点频出,激发领导干部创新动力,激励职能部门担责担难。

2018年,市直单位综合考评对象为市直部、委、办、局及有关单位,共计113家,其中综合考评参评单位62家,综合考评非参评单位51家。12个区、县(市)纳入区、县(市)综合考评范围,淳安县作为“美丽杭州”建设实验区,将单列考评。

优化完善区、县(市)综合考评

今年综合考评工作有多项调整和完善,最抢眼的是进一步优化完善了区、县(市)综合考评。

市考评办调整了综合考评等次设置,从2018年起,对区、县(市)的综合考评,将原有的“优良”等次分设为“优秀”和“良好”2个等次。调整后的区、县(市)综合考评等次设置为:优秀、良好、达标、未达标,更加凸显“好中选优”。

同时,根据省市有关“亩均论英雄”的改革精神,调整设立“亩均增加值”“亩均税收”等指标;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指数”中,充实“培训机构治理绩效”的考核内容;在“安全生产综合指数”中,进一步突出“较大事故”考核权重等。

2018年度综合考评预设的重点工作单项奖项目也已确定,共有9个:“最多跑一次”改革、“1+6”产业发展、重大产业项目招引和推进、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和小城镇综合整治、乡村振兴工作、“五废共治”、人才工作、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六大行动”排名末位的不得评“优秀

试行“六大行动”专项晋档是另一大亮点。根据“六大行动”涉及的相关目标完成情况和在省考项目的排位情况,结合市直单位“六大行动”比学赶超督政汇报会的测评结果,对各项行动排位第一的责任单位实行“专项晋档”。在区、县(市),则取“六大行动”比学赶超活动综合排位第一的,在年度综合考评中予以“专项晋档”,比如“达标”可以升“良好”、“良好”可以升“优秀”;排名末位的,在综合考评中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专项晋档”不占用原有先进等次名额。

另外,从今年开始,“平安创建”工作实施专项考核奖励,考核结果分别纳入市直单位和区、县(市)综合考评,其中对区、县(市)的“平安创建”专项考核直接采用省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