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六五”普法成绩突出获“全省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单位”殊荣

26.07.2016  16:07

六五”普法期间,普陀市场监管分局紧紧围绕“依法行政”主线,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以普法促法治、以法治促发展,成绩突出,于近日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成为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全市行政事业系统唯一一家2011—2015年全省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单位。

加强法制培训,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坚持按需施训,特别是机构改革后业务激增、法律不熟的状况,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11-2015年,该局共开展法制业务培训及讲座15场次、普法骨干队伍、法治宣传员培训12场次,组织执法业务知识竞赛及考试9场次,有力地促进和提高了队伍的守法意识和业务水平。

加强执法监督,保障依法行政水平。 努力将普法教育作为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行政指导、案件核审、质量评查、依法履行听证机制等有效形式,将普法教育工作贯穿于行政执法工作全程。5年来共核审各类违法案件1200余件,经核审退卷补证250余件、修改定性60余件、改变处罚幅度50余件;通报案件质量10次,组织办案机构案件质量互评互查8次,最大程度地保证了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公平公正性。

加强普法宣教,营造依法行政氛围。 在区办证中心窗口、基层所、社区、大型超市等地建立法治宣传阵地15个,结合“3.15”消费者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时机,大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六五”普法期间,该局共编印普法资料8种、发放500余册,开展面向社会、企业的各类法治宣教活动35场次。同时,通过各级媒体发布相关新闻报道497篇次、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工作信息800余条,达到官方发布与社会宣传相统一。(徐洁、朱巧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