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六个加强”推进松材线虫病科学防治

27.03.2018  10:25

  为持续有效控制松材线虫病疫情扩散蔓延,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安全,长兴县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科学防治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7〕38号》文件精神,采取“六个加强”积极推动全县松材线虫病科学防治。

  一是加强方案编制。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印发了《长兴县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2018—2022年)》和《长兴县2018年度(2017年冬季—2018年春季)松材线虫病除治实施方案》,分别对松材线虫病中长期防控和年度除治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进一步明确了防治目标、防治区划、防治措施、防治责任和防治任务。

  二是加强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县松材线虫病防治指挥部的组织领导职能,进一步明确了各有关单位的防控监管工作职责。同时,将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园区)《森林浙江建设目标责任状》,积极建立乡镇(街道、园区)、行政村各级层层负责的工作机制,将松材线虫病监测调查、枯死松树清理与监管、检疫封锁等任务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督查考核。县林业局森防检疫站不定期组织人员对防治责任落实、措施到位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防控工作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除治任务无法完成的,给予通报。并将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纳入年度农业综合考核,每年底对各有关乡镇(街道、园区)的防控目标完成情况和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考核评分。

  四是加强综合防治。在连续多年坚持集中清理枯死松树的基础上,结合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安排,因地制宜地推广应用生物、物理和化学等措施,综合防治松材线虫病传播媒介松褐天牛。2018年计划挂设天牛诱捕器500套,释放天敌管氏肿腿蜂、花绒寄甲2000亩,喷施噻虫啉防治1400亩,实施松林林下补植改造200亩。

  五是加强检疫封锁。县林业局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森防检疫站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开展“绿剑”检疫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规加工利用和非法调运松木的行为;各乡镇(街道、园区)落实具体责任人员,加强对辖区内生产、使用、经营松木及其制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枯死松树清理作业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疫木不流失、疫情不扩散。

  六是加强资金保障。县政府将松材线虫病防治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每年根据年度防治任务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各乡镇(街道、园区)根据辖区疫情发生情况,积极配套防控资金,确保保质保量完成防治任务。根据2018年度防治任务县财政共计安排了62.86万元专项用于全县枯死松木清理作业。(长兴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