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当成自家晒场造成交通事故 晒秸秆农民被起诉

01.12.2014  19:32

  中新浙江网11月30日电(记者 赵小燕 通讯员 秀舟)深秋十月,正是农家丰收的季节。由于自家晒场有限或者图方便,不少农民朋友将从田地里收割上来的稻谷、毛豆等农作物就近晾晒在公路上,好好的公路有一半变成了晒场,汽车、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行人……只能挤到公路的另一半通行,拥堵不堪,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这不,今年10月25日,家住秀洲区新塍镇的老张将刚收割的毛豆堆放在秀新公路上晾晒,毛豆秸秆刺刺拉拉整整占了半幅公路。下午5点多钟,老李驾驶二轮普通摩托车由南向北行驶过程中,遇老王驾驶二轮普通摩托车从对面方向驶来,由于道路变窄,双方未来得及避让撞在了一起,造成二人受伤的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老李与老王因各自的行为分别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次要责任;老张在公路上晒毛豆,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三十一条“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的规定,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在这起事故中,老王头部、面部、下肢均受伤,伤情较重,光医疗费就花了30多万元。出院后,经司法鉴定,老王已构成两个9级伤残。现老王已向秀洲法院起诉老李和老张,要求二人连带赔偿其损失共计47万余元。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法官提醒各位农民朋友,公路姓“公”,不是自家后院,千万不能把公路当晒场,图一时之便可能带来一生之痛,不划算!另外法官也呼吁有关部门,积极采取多方措施,切实解决农民朋友晒粮难的问题,让此类悲剧不再重演。(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