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内实现公积金异地贷款购房 贷款只需往缴存地跑一趟

25.09.2015  10:48

  【摘要】近日,浙江公积金个人住房异地贷款购房政策终于公布:9月1日起,浙江本省行政区域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向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异地贷款。截至目前温州、绍兴等都已接到第一笔申请。

   浙江在线9月24日讯(浙江在线记者/董洁通讯员/冉茂翔编辑/马丽红) 公积金异地无法贷款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工作调动的缴存人。一方面购房需求得不到满足,另一方面公积金资金因此沉淀,白白闲置非常可惜。

  近日,浙江公积金个人住房异地贷款购房政策终于公布:本月起,浙江本省行政区域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向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异地贷款。截至目前温州、绍兴等都已接到第一笔申请。

    9月起省内公积金可异地购房

   只需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申请书面证明

  去年10月,住建部等三部委出台政策,要求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但是相关细则一直没有出台。近日这一细则终于出台,公积金缴存人要到异地贷款买房的,只要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申请书面证明即可。

  目前,新政策在浙江已经落地,由省建设厅出台的《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异地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本月起施行。《办法》规定,浙江本省行政区域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向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异地贷款。

  已签订《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异地贷款合作协议书》的本省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所属分中心、管理部适用于该《办法》,并将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而异地贷款产生的收益归购房地中心所有,贷款风险由购房地中心承担。

  “省内所有城市都已签订协议书,意味着全省范围内公积金异地购房已经成为现实,但各市落地的具体进度不同,目前温州、绍兴等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接到第一笔申请。”省建设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黄祖斌告诉浙江在线记者。

  其实,在此政策落地前,浙江就已经有部分城市先行先试。今年7月,绍兴、台州、舟山、嘉兴、宁波等5市就早于省级层面开始实行了新的异地贷款政策。

   办理贷款只需往缴存地跑一趟

   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核、审批工作

  按照新的流程,异地公积金贷款将如何操作呢?例如王先生原先在杭州工作,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工作调动到温州后,想使用杭州的公积金贷款在温州买房。

  王先生首先可以到购房地温州公积金中心咨询,被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要审核的材料;接着到缴存地杭州公积金中心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然后带着所有材料向温州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就可以顺利进入贷款审核、审批流程。

  温州公积金中心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受理、审核和审批工作,决定是否准予贷款并通知王先生。

  至于最高可贷金额,因各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差异,所以最高能贷多少、首付几成等问题,就要遵循购房地的政策了。

  省内公积金已经实现了互通,公积金跨省贷款购房是否指日可待?“目前还存在难点,难在涉及到与其他各省的沟通,目前全国还没有一个统一的信息交换系统。”黄祖斌说。

  不过,住建部在近日下发的文件中,已经明确表示将建设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信息交换系统。要求全国各公积金中心要按照异地贷款政策要求,抓紧开展信息系统升级改造,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流程,适应全国异地贷款业务信息化要求。

(本文来源: 浙江在线     责任编辑:吴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