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依托公示系统建立新型信用监管体系

24.12.2015  22:50

日前,丽水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举办了企业信用信息交换平台操作培训会,全市26个相关职能部门的60多位信息录入员和审核人员参加了培训,企监处负责人从平台概述、系统运行与操作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指导和演示说明。

    为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的意见》,确保该市企业信息公示工作顺利、有序开展,作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搭建牵头单位,丽水市市场监管局以公示为手段,以规范为目的,围绕自身职能,探索创新,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加强制度保障。推动政府率先于今年7月出台了《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的意见》,明确全市26个政府相关部门在企业信用体系和信用监管工作中的职能。同时,建立完善信用激励和信用约束机制,制定了《丽水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的实施方案》,促进该局各处室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各行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协作,使企业的信用状况透明、可核查,推动信用体系建设。二是加强信息互通。提请省局同意为政府相关部门开通权限和外网录入端口,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交换与利用,逐步消除“信息孤岛”,使企业的信用状况透明、可核查,让失信行为无处藏身。三是组织开展培训。组织举办了企业信用信息交换平台操作培训会,通过实际操作培训,强化了联动监管和社会共治,确保了网络平台信用信息记录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真正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